最高法院将于周二就政府是否可以解除受家庭暴力命令约束的人的武装听取辩论。
当然,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研究表明,家庭冲突和枪支的结合可能是致命的。最高法院在2014年的多数意见中承认了这一点。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Sonia Sotomayor)在法庭上引用一位议员的话写道:“经常出现的情况是,被殴妇女和死亡妇女之间的唯一区别就是是否有枪。”
但这起新案件的裁决可能影响的范围远远超出了家暴。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它将对去年法院裁决的意义做出重要声明,该裁决极大地扩大了人们在公共场合武装自己的权利。
这一争论出现之际,美国正努力应对一系列看似无休止的大规模枪击事件,包括最近在缅因州发生的导致18人死亡的枪击事件。
在去年的纽约州步枪和手枪协会诉布鲁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最高法院以6比3的投票结果否决了纽约州一项严格限制携枪外出的法律。它还宣布了一项新的法律标准,该标准对历史实践的依赖造成了混乱,因为法院一直在努力应用它,一些法官对已经存在了几十年的枪支管制法律置之不理。
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Clarence Thomas)在布鲁恩案中撰写的多数意见书称,法院现在必须以美国早期历史为指导,来判断对枪支权利的限制。“政府必须证明,”他写道,“这项规定符合这个国家枪支监管的历史传统。”
在美国诉拉希米案(United States v. Rahimi,第22-915号)这个新案件中,法院有机会探索这项新标准的适用范围。
案件涉及扎基·拉希米,他是德克萨斯州的一名毒贩,有武装暴力前科。今年3月,一名联邦上诉法院法官写道,他“很难说是个模范公民”。但法院根据一项联邦法律撤销了对拉希米的定罪,该法律规定,受家庭暴力命令约束的人持有枪支属于犯罪,该法违反了宪法第二修正案(Second Amendment)。
上诉法院——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ifth Circuit)——驳回了政府认定的一系列可能与历史类似的旧法律,称它们与有关家庭暴力命令的法律不够相似。科里·t·威尔逊(Cory T. Wilson)法官为陪审团写道,其中许多人“被认为是危险的解除武装阶层,特别是那些不愿宣誓效忠的人、奴隶和印第安人”。
他写道,这与家庭暴力令不同,后者对特定个人的危险性进行逐案判断。
奥巴马政府的律师对这种区别提出了质疑。他们对法官们说,“如果立法机构可以根据绝对的假设,而不是根据通知和听证会后的个人司法调查结果,解除危险人物的武装,那就太奇怪了。”
由唐纳德·j·特朗普(Donald J. Trump)总统任命的威尔逊法官写道,政府坚持认为可以解除不守法人士的武装,这“不承认存在真正的限制原则”。
“超速者会被剥夺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吗?”他问。“政治不从国教者?不回收利用或不开电动汽车的人?”
同样由特朗普任命的法官詹姆斯·c·何(James C. Ho)发表了一份同意的意见,称还有其他方法可以保护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那些实施暴力的人,包括家庭暴力,”他写道,“不应该只是解除武装——他们应该被拘留、起诉、定罪和监禁。”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有刑事司法系统——惩罚罪犯,阻止他们进一步犯罪。”
但何法官表示,家庭暴力令是民事司法制度的产物,可以被滥用。
他写道,“这就很难证明”拉希米质疑的法律“是一种解除危险人物武装的措施”。
亚当·利普塔克(Adam Liptak)报道最高法院,并撰写了一个关于法律发展的专栏“侧边栏”。他毕业于耶鲁大学法学院(Yale Law School),在2002年加入时报之前从事了14年的律师工作。更多关于Adam Liptak的报道